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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打击小额走私成品油专项斗争方案复函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地区行署,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柳铁,自治区经贸委、公安厅、交通厅、边防局、水产局,工商局,广西石油总公司: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批复了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公安部、交通部、农业部和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打击海上小额走私成品油专项斗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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