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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全区各级技术监督局相应更名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1999]76号)精神,现将自治区、地区、市、县技术监督局相应更名为自治区、地区、市、县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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