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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1999年度土地执法模范县的通报

         

摘要

<正>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自1998年以来,我区各地、市、县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的通知》(桂政办发(1998)50号)精神,积极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1999年12月7日至17日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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