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已翻印给你们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14号)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