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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郑兆安、陈鸿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摘要

<正> 经研究决定:任郑兆安同志为自治区煤炭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厅级);任朱彦萍同志(女)为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助理巡视员;免去陈鸿起同志的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桂政干[2001]34号 2001年5月23日)任陈鸿起同志为河池地区行政公署副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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