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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磨长英、张元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摘要

<正> 经研究决定:任磨长英同志(女)为南宁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试用期一年)。(桂政干〔2001〕66号 2001年8月16日)任黄初升同志为广西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桂政干〔2001〕67号 2001年8月16日)任金大刚同志为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桂政干〔2001〕68号 2001年8月16日)金宁运同志为广西物资集团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张元生同志的广西物资集团总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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