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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区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摘要

<正>1998年6月5日桂委会[1998]148号各地、市党委和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柳州铁路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鉴于自治区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已经变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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