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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的实际,特作如下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市、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通知》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要求上来,增强做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了确保我区粮食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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