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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成立逢十周年庆祝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正>桂政办发[2003]118号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民族区域自治是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建立民族自治县、民族乡,是自治县、民族乡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自治县、民族乡的人民群众历来都把民族自治县、民族乡成立的日子看作是自己的重大节日,通过举行自治县成立逢十周年县庆活动(以下简称县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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