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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南宁市第二水源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桂政发〔2022〕26号)

         

摘要

南宁市第二水源工程项目已列入《广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网建设规划》。为做好南宁市第二水源工程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工程建设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南宁市第二水源工程拟通过新建引调水工程实现那板水库及凤亭河水库向大王滩水库调水,包括那板水库向凤亭河水库调水工程以及凤亭河水库向大王滩水库调水工程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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