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关于做好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准备工作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等部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34号)下发后,国家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的政策已于2001年1月1日顺利出台,开征燃油税取代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航道养护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以下简称"六费")的政策将在适当时候出台。为做好我省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的准备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著录项

  • 来源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2年第9期|26-28|共3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税收;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