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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摘要

<正>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一九九○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全省已有六十个县(市、区)进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已陆续在各地全面推开,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这项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有些地方行动缓慢。为了加快我省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步代,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国发[1991]33号文件和国家体改委、民政部、劳动部民办发[199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做如下通知:一、进一步提高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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