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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停止执行买用电权等有关规定意见的通知

         

摘要

<正> 国务院同意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停止执行买用电权等有关规定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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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8年第11期|10-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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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F4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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