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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九五”期间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出口意见的通知

         

摘要

<正> 国务院同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关于"九五"期间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九五"期间继续扩大机电产品出口,对调整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提高我国商品的国际竞争能力,振兴机电工业,加快实现两个根本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搞好组织协调,坚持不懈地抓好机电产品出口工作,推动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著录项

  • 来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7年第4期|12-16|共5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机械工业部;

    电子工业部;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出口贸易;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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