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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自3月1日起今后所有排污企业需持证排污

         

摘要

为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已签署国务院令,《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终于在1月29日全文对外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今后所有的排污企业都将持证排污和按证排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生态环境部门将采取按日连续处罚,责令限制生产、关闭等处罚措施和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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