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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质监局抽查木制家具等13类产品

             

摘要

2014年三季度,辽宁省质监局组织开展了对木制家具、电热毯、床垫、木质门、LED灯、卫生纸、卫生巾、电动机、灭火器、防火门、眼镜、配电板、新型墙体材料共13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此次共抽查533家企业生产的595批次产品,经检验,有479家企业生产的537批次产品合格,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0.3%。据了解,针对此次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辽宁省各地质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对于此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责令其认真整改并限期复查。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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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与标准化》 |2014年第18期|24-33|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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