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咬文嚼字》 >“逸马杀犬于道”未必高明

“逸马杀犬于道”未必高明

         

摘要

<正> 欧阳修与同院出游,见一匹马踩死了一条狗,欧阳修让同院“试记之”。同院用了十一个字:“有犬卧通衢,逸马蹄而死之。”欧阳修觉得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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