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前不久,中央纪委、监察部向全党通报了山东省日照市原市委书记王树文任职期间徇私舞弊,包庇犯罪,收受贿赂等问题。山东省委决定,给予王树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王树文犯有徇私舞弊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一个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的地级领导干部,从市委书记的职位上一落千丈,沦为人民的罪人,的确令人痛心。人们不禁要问,王树文何以能走到这一步?一作为市委书记,王树文很清楚自己的权力是谁给的,是用来干什么的。然而,在事关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在情与法的天平上,他完全被亲情所左右,站在了犯罪分子的一边,干起了徇私舞弊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