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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源头治理——从法院判决看车辆生产销售企业三大法律责任

         

摘要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面向全社会公示,引发广泛关注。近年一系列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的法院判决,给超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敲响了警钟。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生产销售企业应承担什么赔偿责任?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源头防控、治理应如何进行?

著录项

  • 来源
    《汽车与安全》 |2018年第3期|72-74|共3页
  • 作者

    余凌云; 郑琳;

  • 作者单位

    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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