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审计理论与实践》 >对'未达帐项'应查明原因再做处理

对'未达帐项'应查明原因再做处理

         

摘要

@@ 未达帐项,指在单位与银行对帐时,由于结算凭证传递的原因,致使单位或银行一方已经将收付款入帐,而另一方尚未入帐的款项.与银行核对帐目,是清查银行存款的一种方法.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单位除以银行存款日记帐和收支数与银行对帐单的收支数逐笔进行核对外,还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便查明不符的原因,调节后的双方余额如果不等,则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