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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湖污染案得到公正处理

             

摘要

1987年11月11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公开审理了武汉市第一起渔业环境污染纠纷案。判决武汉市重型机床厂赔偿武汉市国营东湖渔场损失费99450元,并负担诉讼费845元。使这起渔业污染索赔案得以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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