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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猪场疫病净化设施设备要求

             

摘要

1种猪场结构布局种猪场规划布局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相关要求。种猪场生产区位置独立,与主要交通干道、生活区、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诊疗场所及其他动物养殖场分开且有效隔离。隔离观察区、粪污处理区和无害化处理区宜位于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生产区和生活区、健康猪和发病猪、净道和污道应有效隔离。净道与污道如部分交叉须有严格的消毒制度。粪污处理区、无害化处理区及出猪台应与生产区保持50 m以上距离。

著录项

  • 来源
    《养殖与饲料 》 |2015年第4期|37-3738|共2页
  • 作者

    郭立群; 王庆泽;

  • 作者单位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农业畜牧水产局;

    河北丰润 064000;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农业畜牧水产局;

    河北丰润 06400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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