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甲骨文与殷商史》 >亦釋“■(冄、冉)”

亦釋“■(冄、冉)”

         

摘要

文章從字形、字形演變和商代地理三方面研究認爲,甲骨文■,或■,不是所謂的“竹”字,而是“冄、冉”字;不是遠處遼西的孤竹國,其故城在今山東省菏澤市定陶縣冉堌鎮一帶,距殷都朝歌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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