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农化市场十日讯》 >关于2011年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第四批)备案的函

关于2011年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第四批)备案的函

         

摘要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审核合格并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1496个产品名单予以备案。有关事项如下:一、本次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规定如下:原药品种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加工、复配、分装品种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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