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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县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作用促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展开

         

摘要

cqvip:当前,全省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全面铺开,从前期试点的市县工作过程看,都是以林业主管部门作为管理和指导的主体。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部门发挥职能作用责无旁贷,但往往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管理主体,即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者——县、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而这个机构正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条例》和《吉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赋予职责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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