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吉林农业》 >大力培养农业新型主体通化市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大力培养农业新型主体通化市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摘要

近年来,通化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特别是发展大健康产业和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加快发展“六次产业”的部署要求,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推动土地规范流转、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通化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属山区半山区城市,农户承包地块多而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为此,通化市通过实施城乡统筹战略,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村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流转,实现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初步破解了产业分散、农产品商品率不高的难题,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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