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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摘要

cqvip: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中央文件提出,要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适度发挥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当前,商丘市睢阳区正处于农业结构转型、农村体制转轨和农产品市场格局转变的关键时期,因此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尤显重要。一、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模式通过多年培育和发展,商丘市睢阳区逐步形成了以农户为基础,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骨干,农业企业为龙头的经营组织体系,主要有以下5种模式:(一)龙头带动型主要指通过订单合作等方式带动农户进入市场,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的跨区域、跨行业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二)合作互助型主要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按照"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原则组织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工商资本型主要指工商企业整合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运用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方式投资开发农业,以技术示范、市场引导等方式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四)产业服务型主要指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环节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的经济组织,包括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服务队、农民经纪人等。(五)家庭农场型主要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新型发展模式。

著录项

  • 来源
    《河南农业》 |2014年第1期|8-9|共2页
  • 作者

    陈芳;

  • 作者单位

    商丘市睢阳区农业局植保站;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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