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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 银监会印发考核办法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

         

摘要

近日,人民银行、银监会印发《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办法所称“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特指法人在县域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办法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总行(社)进行整体考核,对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分别考核,考核期起止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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