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财会学习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

     

摘要

现就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一、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著录项

  • 来源
    《财会学习》|2019年第19期|前插1|共1页
  • 作者

    财政部; 税务总局;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2-08-18 13: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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