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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物业经营方式的税收筹划

     

摘要

@@ 2008年5月底,A集团公司(以下简称A)所有的飞天大厦(以下简称大厦)工程基本完成,大厦的造价约3亿元,大厦的经营及管理已经开始,A集团成立B公司(以下简称B)专门负责大厦的经营.结合大厦的位置、规模、功能等因素,A估算大厦年度收入约5000万元.A与B协商,主要内容为"A决定在10年内收回大厦的大部分投资,每年A需要从B获取纯收益(交纳流转税后)3000万元,经营期限20年",意见达成一致,并拟签订的合同.

著录项

  • 来源
    《财会学习》|2010年第3期|57-58|共2页
  • 作者

    李颖; 王尤贵;

  • 作者单位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北京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4 17: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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