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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经营”之我见

     

摘要

“混业经营”,是“营改增”试点工作引入了一个财税新名词。按现行的相关税法的规定“,混业经营”的适用对象为试点纳税人,但许多专家学者均模糊了“试点纳税人”与原增值税纳税人的界限。本文对此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著录项

  • 来源
    《财会学习》|2015年第7期|44-46|共3页
  • 作者

    黄国俊;

  • 作者单位

    硅湖职业技术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2-08-18 03: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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