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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实施厦门经济特区自由港城市的再探讨

     

摘要

正 厦门经济特区实施自由港政策提出已近10年,但由于种种原因,进展缓慢,实际效应亦不尽人意。因此,有必要对如何加快实施厦门特区自由港城市的步伐,再作深入的探讨。笔者认为,厦门特区实施完全自由港模式,应当采取双梯度(多层次)的推进办法,即是说,在厦门特区现有法定面积252平方公里当中,先把厦门本岛和鼓浪屿的131平方公里建成自由港模式;而海沧、杏林、集美等台商投资区则以“保税工业区”的模式进行建设。这种构思易为中央所接受和支持,亦是较为省事、省时、省投资的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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