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学术评论》 >试论建立和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系

试论建立和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系

         

摘要

一、我国保险业监管现状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及保险竞争机制的引进,我国保险业打破了多年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的垄断局面,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但由于几十年来保险业实行国家垄断,全国唯有一家国家保险公司,不存在保险企业创立条件及偿付能力等方面的限定要求,对保险业的监管更多的是依靠行政手段而不是立法管理。所以,我国保险监管体系的基础十分薄弱,在1996年7月份之前,竟然没有任何专门的保险监管大法。近年来,随着太平洋、平安等保险公司的相继成立及迅速发展,迫切需要尽快出台规范保险竞争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引导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为此,经过三年的反复酝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