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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自由裁量权案件适用司法调解的条件与基准

         

摘要

在当下行政诉讼体系中,针对行政自由的裁量案件,十分迫切的同时也非常有必要改进诉讼调解制度,完善其中的细则,对自由裁量权案件是否适用调解的争议进一步阐述,同时也说明司法权在其中的作用,使其更趋规范。总体上,是坚持适当调解的原则,在不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合理的保护相对人的权益。笔者运用理论和实证案例相结合的论证方法,抱着谨慎的态度从行政自由裁量案件的调解条件和法官进行调解时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基准来阐述,对于行政自由裁量案件的调解范围不能一味的扩大,这样会让公权力大打折扣;法官对行政自由裁量案件进行调解时,也不能盲目的适用,应该秉承着一种合法合理的基准。在论述中,结论还不够成熟,尚需进行不断地完善以及校正,所以,需要通过不断的实践,来补充及完善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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