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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无编制人员与单位发生争议属劳动争议

         

摘要

案情回放 余某自2008年1月8日至2010年10月31日在某医院担任内保工作,属于编外工勤人员.双方曾签订有书面聘用合同,合同经续订终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2010年11月1日,余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裁决确认其与某医院自2008年1月8日至2010年10月31日存在劳动关系,医院支付其2009年度、2010年度未休年假工资,2008年1月至7月未缴纳社会保险补偿金,工作期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双休日加班费,延时加班工资和夏季高温补贴等.

著录项

  • 来源
    《工会博览》 |2012年第35期|18-19|共2页
  • 作者

    智勇;

  • 作者单位

    北京智勇律师事务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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