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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1章 我国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法律问题概述
1.1 概述
1.1.1 问题的提出
1.1.2 对“民事非法证据”含义的初步界定
1.2 构建我国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体系的理由
1.2.1 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
1.2.2 保障人权的需要
第2章 我国民事非法证据的法律法规现状及其存在的缺陷
2.1 我国已有的法律法规现状
2.2 我国现行关于非法证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存在的缺陷
2.2.1 认定标准抽象笼统,可操作性较差
2.2.2 非法证据范围宽泛,缺乏合理性
2.2.3 规范本身缺乏完整性
2.2.4 立法违背程序法定的原则
第3章 两大法系对构建我国民事证据排除规则体系的借鉴
3.1 美国的证据排除规则
3.2 德国的证据排除规则
3.3 两大法系的比较及借鉴
第4章 构建我国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运用的程序立法问题
4.1 合法性审查程序的启动问题
4.1.1 全部由法院依职权进行审查
4.1.2 实行依当事人申请而审查
4.1.3 对非法证据区别对待
4.1.4 三种方案的比较
4.2 证明证据的举证问题
4.2.1 刑事诉讼中举证问题的借鉴
4.2.2 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区别
4.2.3 几种证据合法证明责任的分配方法分析
4.3 具体到我国如何制定切实可行的非法证据程序排除规则
4.3.2 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举证责任及证明标准
4.3.3 赋予法官对非法证据的自由裁量权
第5章 构建我国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体规则
5.1 作为例外对一些特殊的案件以立法的方式承认非法证据的证据能力
5.2 民事诉讼法对“毒树之果”的排除规则的构建
5.3 建立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前提保障
5.3.1 明确规定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手段
5.3.2 进一步完善当事人收集证据的保障措施
5.4 对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建议
5.4.1 私人领域秘密手段获取的证据一般应予排除
5.4.2 通过非法侵入、非法扣留或秘密窃取等方法所获得的实物证据应予排除
5.4.3 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获取证据的排除
第6章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