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第1章 引言
第2章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公安机关面临的挑战
2.1 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法律
2.2 侦查措施的完善
2.2.1 规范技术侦查措施
2.2.2 规范秘密侦查措施
2.3 完善证据制度
2.3.1 非法证据的排除
2.3.2 警察出庭的局限
2.3.3 对口供获得的制约
2.4 强制措施程序的规范与调整
2.4.1 生搬硬套,任意曲解法律规定
2.4.2 掌握“度”的问题
2.4.3 警力资源制约监视居住有效实施
2.5 加强和保障辩护权方面面临的挑战
2.5.1 律师会见权的重要性
2.5.2 对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的考验
第3章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应对挑战的措施
3.1 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人权至上观念
3.1.1 观念形态的转变
3.1.2 提高对新生事物的适应能力与接纳能力
3.2 知识形态的转变
3.3 转变侦查模式,破除“口供为本”模式
3.3.1 转变“有罪推定”的印象
3.3.2 破除口供“证据之王”的地位
第4章 公安机关在现实工作中需要改进和解决的问题
4.1 强化执法规范化
4.2 加强队伍培训、灌输先进理念
4.3 加强各方面监督
4.3.1 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的各部门协作
4.3.2 加强检察监督、法院监督
4.3.3 加强公民和社会的监督,畅通的信访渠道
4.4 积极借用社会力量,解决非羁押看护难的问题
4.5 保证律师程序参与,确保辩护权的实现
4.6 警力、经费和设备保障的到位
4.6.1 警力的保障
4.6.2 经费的保障
4.6.3 设备的保障
第5章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