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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摘要
序言
1 引言
2 国际私法弱者权益保护之概述
2.1 弱者的基本介绍
2.1.1 弱者的概念
2.1.2 国际私法中的弱者
2.2 国际私法弱者权益保护的理论基础
2.2.1 人权保护理念的必然要求
2.2.2 追求实质正义的体现
2.2.3 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3 我国国际私法弱者权益保护的体现及考量
3.1 国际私法基本制度层面的体现
3.1.1 最密切联系原则与弱者权益保护
3.1.2 限制意思自治原则与弱者权益保护
3.1.3 适用强制性规定与弱者权益保护
3.1.4 公共秩序保留与弱者权益保护
3.2 国际私法具体冲突规则层面的体现
3.2.1 涉外合同领域
3.2.2 涉外侵权领域
3.2.3 涉外婚姻家庭领域
3.3 国际私法在弱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制度缺失之考量
3.3.1 基本制度层面
3.3.2 具体冲突规则层面
4 国际社会国际私法对弱者权益的保护及借鉴
4.1 国际私法基本制度层面的分析
4.1.1 公共秩序保留与弱者权益保护
4.1.2 “有利于”立法模式与弱者权益保护
4.2 国际私法具体冲突规则层面的分析
4.2.1 涉外合同领域
4.2.2 涉外婚姻家庭领域
5 我国国际私法对弱者权益保护的完善建议
5.1 国际私法基本制度层面
5.1.1 明确弱者确定标准并扩大弱者范围
5.1.2 有利于弱者的法作为系属公式
5.1.3 将弱者权益保护上升为基本原则
5.1.4 增加公共秩序保留后法律适用的连结点
5.2 国际私法具体冲突规则层面
5.2.1 对第四十二条涉外消费合同适用规则的完善
5.2.2 对第四十三条涉外劳动合同适用规则的完善
5.2.3 对第四十五条产品责任适用规则的完善
5.2.4 对第四十六条媒介人格权侵权适用规则的完善
5.2.5 对第三章 婚姻家庭领域适用规则的完善
6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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