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1 我国现行《收养法》概况及修法之必要性
1.1 收养法立法沿革
1.1.1 1949年前我国收养制度
1.1.2 1949年后我国收养制度
1.2 现行《收养法》立法特点
1.2.1 立法模式采单行立法体例
1.2.3 立法主张采严格限制主义
1.2.4 立法理念彰显中国时代特色
1.2.5 收养程序采一元登记主义
1.3 制度及社会变迁与现行《收养法》修订之必要
1.3.1 相关法律修改和调整
1.3.2 家庭代际关系变迁
1.3.3 收养观念和需求变化
2 现行《收养法》具体收养制度缺陷分析及对策研究
2.1 现行《收养法》收养实质条件之分析研究
2.1.1 现行法收养实质条件严苛且滞后
2.1.2 域外收养条件之借鉴
2.1.3 小结
2.2 现行《收养法》收养程序之分析研究
2.2.2 域外收养程序之借鉴
2.2.3 小结
2.3 现行《收养法》收养效力之分析研究
2.3.1 现行法收养效力认定过于单一化
2.3.2 域外收养效力规定之借鉴
2.3.3 小结
2.4 现行《收养法》收养关系解除之分析研究
2.4.1 现行法收养关系解除规定有漏洞
2.4.2 域外收养关系解除之借鉴
2.4.3 小结
2.5 现行《收养法》收养法律责任之分析研究
2.5.1 现行法收养法律责任规定不健全
2.5.2 域外收养法律责任之借鉴
2.5.3 小结
3 完善我国《收养法》的立法建议
3.1 推进收养法立法理念的转型
3.1.1 厘清计划生育政策与收养法之间的法律关系
3.1.2 坚持以保护被收养人利益为出发点
3.1.3 兼顾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利益
3.2 完善具体收养制度
3.2.1 调整收养实质条件之规定
3.2.2 建立收养实质审查监督机制
3.2.3 有条件地适用不完全收养制度
3.2.4 增设可撤销收养制度
3.2.5 弥补无效收养制度的漏洞
3.2.6 规范收养关系解除权的行使
3.2.7 健全收养法律责任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作者和导师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