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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角色”:纪录片中被摄主体的自我呈现——以毕业作品《调解民星》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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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1绪论

1.1研究背景

1.2研究意义

1.3文献综述

1.3.1关于拟剧理论的阐释

1.3.2关于拟剧理论的应用

1.3.3关于纪录片中被摄主体的研究

1.4作品综述

1.5研究框架

2荧幕形象:被摄主体的前台身份演绎

2.1表演形象面具化

2.2情景营造视觉化

2.3前台状态持续化

3个人空间:被摄主体的后台形象呈现

3.1私人领域前台化

3.2表演行为日常化

3.3后台状态的主观调整

4社会表演:被摄主体的自我呈现策略

4.1展示真实自我,争取信任空间

4.2呈现可能自我,获得他者认同

4.3塑造期待自我,完成自我认同

5辩证关系:被摄主体自我表达的理性思考

5.1真实与表演

5.2有意与无意

注释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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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纪录片创作而言,准确并深入地把握被摄主体的属性是纪录片的重中之重,也是纪录片创作者的应具备的基础素养。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的“拟剧理论”对理解被摄主体行为属性带来了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理论体系。一方面被摄主体会为了表达自我诉求,主动建构起自己的前台角色形象;另一方面,被摄主体为了保持形象的“前后一致”,会出现后台表演行为。为清晰纪录片被摄主体自我呈现的产生过程,研究者以毕业作品纪录片《调解民星》作为案例,通过拍摄人物纪录片《调解民星》过程中与被摄主体的接触经验和最终的影片呈现,联系欧文?戈夫曼用于社会中人际互动研究的“拟剧理论”,对被摄主体王瑞萍的行为特质进行分析。发现有着较强自我意识的被摄主体,会在镜头前呈现出一定的表演状态,并按照自定的角色定位遵循一定的规律进行充分地展示和塑造,意图给观看者留下某种印象。但在纪录片创作中,这种自我呈现是被摄主体的自我塑造行为,并不影响纪录片真实性的原则。本文试图在揭示人物纪录片被摄主体自我呈现过程的同时,探讨其表演行为对纪录片实际创作过程中产生的影响,对今后研究被摄主体的行为起到建议和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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