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第1章 绪论
1.1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选题背景
1.1.2选题意义
1.2研究动态
1.2.1关于“同人作品”性质的研究
1.2.2关于文学角色的可著作权性判断标准研究
1.2.3关于文学角色名称的著作权保护研究
1.2.4关于作品角色的制度保护研究
1.3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1.3.1研究内容
1.3.2研究方法
第2章 样本案件和法院裁判
2.1金镛诉《此间的少年》作者江南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2.1.1基本案情
2.1.2法院裁判
2.2玄霆公司诉《摸金校尉》作者张牧野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2.2.1基本案情
2.2.2法院裁判
2.3 温瑞安诉玩蟹公司侵犯作品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3.1基本案情
2.3.2法院裁判
第3章 争议焦点
3.1“同人作品”的法律性质及侵害的著作权权利类型
3.2人物角色元素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3.3借用元素创作行为是否应用反不当竞争法进行规制
第4章 争议焦点评析
4.1同人创作的法律性质及侵害的著作权权利类型
4.1.1同人创作的法律性质
4.1.2同人创作侵害的著作权权利类型
4.2被借用元素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构成要件
4.2.1虚拟角色的构成要素
4.2.2单独的角色元素不构成独创性表达
4.2.3故事情节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标准
4.2.4结合具体故事情节的角色元素可能构成独创性表达
4.3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同人创作的条件
第5章 解决同人作品与原作品之间冲突的建议
5.1将“转换性使用”引入合理使用制度
5.2提倡使用知识共享协议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湖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