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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
1.1.1 全球多国倡导开放政府数据
1.1.2 中国语境下的政府数据开放
1.1.3 中国政府数据开放立法缺位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3 研究目的及创新点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
第二章 政府数据开放的主要立法路径探析
2.1 修正信息公开立法——以加拿大为代表
2.1.1 《信息获取法》修改和再版
2.1.2 意义及限制分析
2.2 制定政府数据开放专门法——以美国为代表
2.2.1 联邦立法和州立法并行
2.2.2 优越性及弊端分析
第三章 中国政府数据开放立法若干问题评析
3.1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借鉴价值和适用局限
3.1.1 数据开放立法目的及架构与条例相似
3.1.2 数据开放复杂性超出条例调整范围
3.2 地方立法和中央立法的配合和整合
3.2.1 地方立法更具成本及成效优势
3.2.2 数据开放需国家立法统一标准
3.3 数据自由和数据安全的博弈和均衡
3.3.1 数据自由和数据安全是开放的两面
3.3.2 风险可控确保数据的最大程度开放
第四章 中国政府数据开放立法路径的选择及建议
4.1 借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确保有法可依
4.1.1 将政府数据开放纳入条例调整范围
4.1.2 以条文形式倡导数据互动立法精神
4.2 推动地方与中央专门立法上下并举
4.2.1 鼓励地方立法先行
4.2.2 加快《政府数据开放法》专门立法
4.2.3 配套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立法
4.3 完善立法反馈评估及改进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广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