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一、问题的提出
二、再审程序低改判率原因分析
(一)法院启动再审事由范围过大
(二)检察院、当事人启动再审的事由设计存在不当
三、明确裁定再审标准的必要性
(一)司法实践的需要
(二)再审制度存在本身的目的与意义
四、明确裁定再审标准应遵循的原则
(一)补充性原则
(二)明确性原则
(三)重大明显原则
(四)价值衡量原则
五、明确裁定再审标准之具体构想
(一)法院再审事由之具体构想
(二)检察院、当事人再审事由之具体构想
1.事实证据类再审事由完善建议
2.程序类再审事由完善建议
3.法律适用类再审事由完善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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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