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绪 论
(一)选题目的与意义
(二)相关研究现状及趋势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一、个人信息的概念与范畴
(一)基本概念与特征
2.个人信息的基本特征
3.信息与数据、隐私的辨析
(二)个人信息的范畴:分类、内容及表现形式
(三)数字化社会治理背景下的个人信息
2.政府信息形成权
3.企业数据收集权利来源
二、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一)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基本理论
(二)现有政策及法律法规现状
(三)世界各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比较研究
(四)个人信息保护的现实意义与作用
三、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
(一)个人信息保护的一般性原则
(二)数字化社会治理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的特殊性原则
(三)全面依法治国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原则的选择
四、数字化社会治理背景下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困境
(一)数字化社会治理下个人信息保护的现实困境
(二)数字化社会治理下个人信息保护的新型法律问题
(三)实证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的个人信息安全危机
五、数字化社会治理下个人信息保护的国外先进经验与启示
(一)引入场景风险导向理念
(二)完善数据泄露行政问责制度
(三)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和行业自律
(四)实施高额罚款和长臂管辖
六、数字化社会治理过程中个人信息保护的优化路径
(一)完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
2.通过探索公益诉讼完善司法救济渠道
(二)创新个人信息识别判定理念
2.通过确立信息分级制度统一信息保护标准
3.通过实行强制披露制度保障信息主体权益
(三)强化个人信息风险追责机制
2.通过提升行业自律营造良好氛围
3.通过丰富制裁手段提高治理效能
七、研究总结与展望
参考文献
致 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浙江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