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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的法官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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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法官职业在法律职业中的地位和特质

(一)法官职业的独立性、中立性和消极性

(二)法官职业的专业化、技术化和同质化

(三)法官职业思维的独特性

(四)法官职业的终极目标是司法公正

二、法官职业化的价值

(一)法官职业化有利于实现司法独立

(二)法官职业化有利于实现司法效率

(三)法官职业化有利于实现司法权威

三、国外法官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一)国外法官制度的差异之处及原因分析

(二)国外法官制度的相同之处

四、我国法官职业化的现实差距与成因剖析

(一)现实差距

(二)成因剖析

五、我国法官职业化的路径选择

(一)理顺法院与党委、人大的关系—法官职业化的前提条件

(二)改革现行的司法权力地方化设置——实现司法独立

(三)改革现行的法院管理机制——实现法官独立办案

(四)实行法官员额制度——对现有法官分类

(五)改革法官选任制度——遴选制度与层选制度相结合

(六)改革法官保障体系——确立法官应有的地位

(七)建立法官职业教育培训制度——提升法官职业素质

(八)改革法官监督机制——建立法官惩戒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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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官职业化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是司法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是一个正由传统向现代过渡的发展中国家,其市场改革正逐步深入,立法体制也逐渐步入正轨.在这种情况下,培养职业化的法官队伍已成为迫切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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