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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齐克“权利”视角下的国家权力——“最弱意义国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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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绪 论

2 道德边际约束和最弱意义国家的产生

4 道德至善——最弱意义国家真正实现人民主权

5 最弱意义国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结 束 语

参考文献

致 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学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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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试图探讨诺齐克“最弱意义国家”的涵义并做一整体性的分析,揭示这一理论对当前中国所具有的现实意义。
   诺齐克是当代美国著名的伦理学家,他的著作《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与罗尔斯的《正义论》齐名,但在思想上却有很大区别。罗尔斯倡导以平等为特征的分配正义,而要实现这种分配正义就需要有一个大而全的全能型政府,所以他提倡多功能国家;诺齐克则极力倡导个人自由,而要实现个人自由就要减少政府对人们生活的干涉,这就需要一个小政府,政府功能越少,对人们生活干涉的就越少,人民生活就越幸福,所以他提倡最弱意义国家。
   同时,诺齐克又是一个古典自由主义的信徒。他的“最弱意义国家”学说的是从由亚当斯密开创的自由主义市场学说理论获得灵感。认为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只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类社会必然经历过一个没有国家时期。诺齐克把这一时期叫做“自然状态”,在这一状态下,人民的生活具有了全部的道德特征——自由、平等、友爱、互助等等。而国家的产生,则是通过市场原则,在交换中逐步生成的。但是,即使产生了国家,也不能证明国家在道德上是合法的,因为它要维持它的活动,就要取得税收实行再分配,而这样就会侵犯个人的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又不能回到无政府的“自然状态”。解决办法是把国家职能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也就是“最弱意义的国家”。这个国家在不会侵犯或很少侵犯个人权利的同时,又恰到好处的为生活在国家内的人民提供保护性服务。
   这样的国家,在诺齐克看来才是最道德的国家。
   本文从三个方面入手,论述了诺齐克所描述的“最弱意义国家”:
   首先,探讨了“自然状态”也就是无政府状态。诺齐克认为,政府是必须的,不能处于无政府状态。我们必须要建立一个最小化国家,这是合乎道德的。可这个最小国家应该如何产生?诺齐克通过树立自己的牢不可摧的个人权利理论,个人与国家之间通过市场这个媒介进行交易,从而实现个人权利的让渡,厘清了国家权力的来源。
   其次,本文进一步探讨了国家的职能范围,也就是国家权力的限度问题。亚当斯密开创的古典自由主义理论认为国家在经济运行活动中只能充当“守夜人”
   这一角色。而资源的配置应由市场自发决定。也就是说,国家的职能仅限于防止暴力、偷窃、欺骗和强制履行契约,任何超出该范围的活动都是侵犯个人权利,这在道德上是不被允许的。诺齐克对此做了证明,得出的结论是:国家不能管更多的事,国家权利必须限定在最小化范围内。
   诺齐克通过把“最弱意义国家”理论和诱人的“乌托邦”传统联系起来,指出实现最小化国家的出路在于建立一种他所称道的乌托邦结构——这种结构可以允许人们自愿结成各种社团——他把这种社团称为“联合体”(community)。按诺齐克的设想,每一个“联合体”都是一个乌托邦,由无数个乌托邦组成整个社会。每个联合体都是不同的,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自由的选择自己愿意居住的联合体。人们可以自由自愿地组建、加入和离开自己的“联合体”,各种不同的善分别由不同的“联合体”来实现。
   最后,本文试图用诺齐克的权利视角来看待我国当前面临的一些问题,希望能为中国当前进行的改革大业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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