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绪论
(一)研究目的及选题意义
(二)研究现状
1.法律语言的相关概念
2.语言模糊性的相关概念
3.关于法律语言模糊性的相关论述
(三)研究思路和论文的结构
一、法律语言模糊性的原因探析
(一)语言自身的特性
1.语言的开放性结构
2.语言的多义性
3.语言表达的有限性
(二)人类认识的局限性
1.人类认知功能的有限性
2.人的主观偏好性
(三)法律的基本属性
1.法律的概括性
2.法律的普遍性
3.法律的公共性
4.法律的规范性
(四)法律文化的差异性
二、法律语言模糊性的积极功能与消极影响
(一)法律语言模糊性的积极功能
1.增加法律适用的弹性空间
2.实现法律的安定性
3.体现法律的庄重严谨与人文关怀
(二)法律语言模糊性的消极影响
1.司法不公正
2.强自由裁量权的出现
3.易给司法实务造成困惑
三、克服法律语言模糊性的弊端
(一)控制模糊度
1.采用模糊限制词
2.采取无情感偏向的中性语词
(二)引入类型思维
(三)运用法律解释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西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