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第 1 章 引论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文献综述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1.3.1 本文研究方法
1.3.2 本文创新之处
1.4 主要内容与结构安排
第 2 章 非个人数据的界定与数据跨境分类规制
2.1 非个人数据的界定与辨析
2.1.1 非个人数据的多维面向
2.1.2 “可识别性”是区分非个人数据与个人的主要标准
2.1.3 技术困境使非个人数据与个人数据不易区分
2.1.4 非个人数据宜借鉴个人数据“一般+特殊”的界定模式
2.2 欧盟数据跨境的分类规制
2.2.1 共同的战略目标:数字单一市场
2.2.2 制度衔接与法益平衡
第 3 章 对非个人数据本地化的原则性禁止
3.1 本地化禁止的全面性
3.1.1 对数据本地化的宽泛界定
3.1.2 《条例》适用范围的考察
3.1.3 禁止非个人数据本地化的多维因素
3.2 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的类型化要求
3.2.1 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框架中的辅助性原则
3.2.2 《条例》项下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第 4 章 非个人数据本地化的例外:公共安全解析
4.1 作为“帝王条款”的公共安全例外
4.1.1 判例法视野下的公共安全语义
4.1.2 “公共安全”应涵盖“国家安全”
4.1.3 公共安全是欧盟通行的数据流动限制事由
4.2 公共安全例外适用的界限:比例原则
4.2.1 比例原则对公共安全例外的约束
4.2.2 比例原则对非个人数据跨境中其他权利义务的平衡
4.3 对非个人数据本地化的原则性禁止与公共安全例外的再思考
4.3.1 二元规制下流通性要求的合理性
4.3.2 《条例》适用范围的局限性
4.3.3 本地化禁止与数据用户的偏好差异
4.3.4 非个人数据跨境规制制度的可操作性
4.3.5 公共安全例外的合法性
第 5 章 我国对欧盟非个人数据跨境规制的借鉴与因应
5.1 借鉴欧盟非个人数据跨境规制的现实意义
5.2 实现数据跨境的分类规制
5.2.1 我国现有的数据分类不成体系
5.2.2 单独规制非个人数据的必要性分析
5.2.3 对欧盟数据跨境二元规制的改良建议
5.2.4 非个人数据本土化时宜称非个人信息
第 6 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