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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案件中违法行为的证明责任分配--以2016--2018年间77份涉及实名举报的裁判文书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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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1章导论

1.1选题背景和意义

1.1.1选题背景

1.1.2选题意义

1.2文献综述

1.3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1.4论文结构

1.5本文使用的相关概念的澄清

第2章样本裁判文书的总体情况概述

2.1样本文书选取的地域性、时间性和审级

2.1.1样本文书的获取方式

2.1.2样本文书的时效性

2.1.3审级分布情况

2.2当事人身份与案情概述

2.2.1当事人身份类型概况

2.2.2样本文书中的案情概述

2.3法院裁判结果统计

2.3.1裁判结果与证明责任分配的关系

2.3.2裁判结果与当事人身份之间的关系

2.4宏观数据统计结论及争议焦点小结

第3章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的典型案例分析

3.1.2一审法院列明侵权行为四要件

3.1.3二审法院肯定一审法院的分配方式

3.2法院没有列明构成要件而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以王正国案为例

3.2.1案情事实概括

3.2.2法院在说理时绕过了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3.3归纳与小结

第4章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的典型案例分析

4.1被告仅对原告的证据提出反驳,以周新见案为例

4.1.1案情摘要

4.1.2法院侧重保护原告的名誉权

4.1.3被告仅自认发表举报言论,法院要求其承担证明责任

4.2被告以举报内容真实提出实体抗辩,以王华新案为例

4.2.1被告以微信文章内容基本属实为由抗辩

4.2.2法院认为被告对其“言论为真”的主张需承担证明责任

4.3归纳与小结

第5章国外相关法律制度的借鉴

5.1英美法系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

5.1.1美国“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确立起实际恶意原则

5.1.2英国的严格责任及其变化

5.2大陆法系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

5.2.2日本的单一分配模式

5.3国外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第6章本文对证明贵任分配的见解:原告承担证明责任

6.1 “举报内容系捏造”应是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由原告证明

6.2原告的证明能力与被告相比并无太大差异

6.3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可将言论真伪成为核心证明问题

6.4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案件在证据法上的不足

6.4.1法院混淆了“反驳”和“抗辩”的关系

6.4.2证明责任倒置和自由裁量并不适用名誉侵权案件

6.4.3被告提出抗辩的案件中,形成了名誉侵权中的固有矛盾

6.5价值考量: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可以保护宪法上的言论自由

6.5.1关乎公共利益的“诽谤性”的举报内容也可能受宪法保护

6.5.2原告承担证明责任对我国民主政治的意义

第7章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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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录项

  • 作者

    裘辰驹;

  • 作者单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授予单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学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郑海平;
  • 年度 2019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D92DF5;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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