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论过失侵权中的谨慎义务——对美国侵权法的借鉴性研究
【6h】

论过失侵权中的谨慎义务——对美国侵权法的借鉴性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声明

引 言

第一章 谨慎义务概述

一、谨慎义务的涵义及性质

(一)谨慎义务概念的纷争

(二)谨慎义务涵义的困惑

(三)谨慎义务本质的矛盾

二、谨慎义务的沿革轨迹

(一)谨慎义务的早期轮廓

(二)谨慎义务的成熟发展

三、谨慎义务在过失侵权制度中的地位及功能

(一)谨慎义务的地位

(二)谨慎义务的功能

四、谨慎义务在侵权法体系中的价值

(一)弥补制定法固有缺陷

(二)均衡社会各方利益

(三)建立行为激励机制

第二章 谨慎义务的确立标准

一、法定谨慎义务的确立

(一)根据立法目的考量法律所保护之人的范围

(二)根据立法目的考量法律所保护之利益的范围

(三)根据立法目的考量防止危险的可能性

二、非法定谨慎义务的确立

(一)存在特殊关系时的判断标准

(二)无特殊关系时的判断标准

(三)存在习惯和惯例的情况

第三章 无谨慎义务的情况

一、不存在谨慎义务的标准

(一)合理人无法预见的伤害

(二)不作为造成的伤害

(三)第三人行为造成的伤害

二、排除谨慎义务的具体情形

第四章 违反谨慎义务的判断标准

一、合理人标准

(一)合理人标准的由来

(二)合理人标准的含义

(三)合理人与完美人及非合理人的比较

(四)合理人标准的应用

二、合理人标准之微调——存在特殊情事的标准

(一)未成年人

(二)有生理障碍的人

(三)有精神障碍的人

(四)有专业技能的人

(五)涉及紧急事件

(六)涉及危险活动或物质

三、风险——效益标准

(一)过失风险理论的产生

(二)汉德公式的提出

(三)对风险——效益标准的解读

四、合理人标准与风险——效益标准的权衡

(一)对合理人标准的反思

(二)对风险——效益标准的反思

(三)立法和司法的抉择

第五章 谨慎义务对我国过失侵权制度的借鉴性考察

一、谨慎义务对大陆法系过失侵权制度的影响

(一)大陆法系在过失控制手段上的相似选择

(二)两大法系在谨慎义务理论上的融合图景

二、谨慎义务对重构我国过失侵权制度的价值

(一)以侵权法的发展趋势为视域

(二)以侵权法的立法目的为视域

(三)以我国侵权法的立法模式为视域

三、当前我国过失侵权语境中的过失

(一)立法规定的缺失

(二)理论研究的薄弱

(三)司法实践的困境

四、谨慎义务与我国侵权法衔接的可行性

(一)理论土壤的支撑

(二)学者建议稿导向

(三)现有法条的衔接

(四)司法解释的界定

(五)民法体系的包容

(六)价值理念的同源

结语 以注意义务为基石重构过失侵权制度——我国侵权法的应然选择

参考文献

致 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展开▼

摘要

谨慎义务是英美法系国家过失侵权责任制度的核心,是构成过失的首要条件。没有谨慎义务的存在,就没有过失的存在,也就没有侵权责任的存在。在谨慎义务存在的情况下,法官可以将行为人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看作是侵权行为并令其承担侵权责任,以对利益受损者提供救济;在没有谨慎义务的情况下,法官可以将行为人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为看作无过失并免除其侵权责任,即便行为人的行为损害了某些个人的利益。谨慎义务是控制社会秩序和平衡社会利益的重要手段,具有保护公民合法利益、激励行为人行为积极性、实现社会价值追求、促进国家经济繁荣的功能。而大陆法系国家因受过失定义及判断标准客观化发展趋势的影响,也已日益重视对英美法系谨慎义务的研究和吸纳。因此,本文意图以英美法系国家中谨慎义务理论和实践最成熟的范本--美国侵权法为研究对象,通过剖析谨慎义务的概念、功能、确立标准、排除标准、违反的判断标准,落脚于我国侵权法引入该理论的范式选择。 文章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五个章节。 第一章是谨慎义务的概述。这部分厘清了谨慎义务的概念纷争及本质属性,梳理了谨慎义务的发展沿革以明确其在过失侵权中的重要地位和功能,并阐释了其在侵权法体系中的价值。 第二章对谨慎义务标准问题进行了阐述。谨慎义务有法定和非法定两种来源。换言之,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达到了谨慎义务所要求的程度,一是看其是否达到了法律的要求,二是看其是否达到了同等情况下的一个人所应当达到的通常注意程度。 第三章解析了不存在谨慎义务的情况。谨慎义务存在的标准并不一定能完全涵盖所有可能存在的情况,为了避免义务设定过于宽泛,从反面将谨慎义务进行排除亦十分必要。法官会运用一般判断判断标准及某些具体情形排除谨慎义务的存在。 第四章论述了违反谨慎义务的判断标准。过失的构成要件有四个,其中最重要的两点就是存在谨慎义务和违反了谨慎义务。合理人标准、特殊情事下的合理人标准和风险--效益标准是美国法院通常使用的三大标准,它们也对大陆法系的注意义务判断标准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五章申明了美国侵权法中谨慎义务理论对我国具有借鉴性的理由。美国侵权法学者对谨慎义务理论的研究十分透彻,该理论在美国的发展和使用均相当成熟,因此美国侵权法代表了谨慎义务理论在英美法系中的最先进水平。我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对英美法系的理论是否有采纳的可行性,该理论较之大陆法系中的“一般注意义务”概念是否更具有先进的导向性,我国的侵权法语境里是否有与谨慎义务理论衔接的资源,都在这一章进行了考察。 本文结语中对最新审议的侵权法草案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评析,并提出了重整我国侵权法中过失责任制度的解决路径,这也是民法典中的侵权法编纂之际亟待研究的议题。侵权法是民法中最活跃的部分,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人的活动。民法在当代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侵权法的变革上,而侵权法的建构模式也代表了民法未来的发展趋势。笔者相信对侵权法领域的核心问题--谨慎义务的借鉴性研究是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